一場大病,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就是一場災難。
近日,李克強總理在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 “在全國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出臺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實施方案。今年6月底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將在全國范圍內啟動。
大病保險是否能為 “因病致貧”畫上句號?大病保險的運行管理體制還有什么亟需解決的問題?群眾對大病保險還有哪些期盼?全國 “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展開了熱議。
提高籌資標準 專門予以撥款
李克強總理曾向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衛生計劃委員會副主任仇冰玉提出過這樣一個問題: “大病保險能夠把底兜住嗎?”
有一次,仇冰玉下鄉調研,一位農民拉著他的手說: “這病要放在以前,我們家肯定早就放棄了。現在,有了大病保險,孩子有救了。”在山東省聊城市,仇冰玉遇到過一位患腦梗死的病人,治病花了16.35萬元,最終新農合和大病保險報銷了14.17萬元。
“現行規定的20種大病,我們基本能兜住底。”仇冰玉說, “大病保險實施以后,加上大病救助,有的患重病的農民,醫藥費的報銷比例在90%以上。山東省農村大病保險的平均實際報銷比例為68.5%。老百姓的負擔明顯減輕了。”
大病保險如此重要,可是籌資標準并不高。目前,大病醫保試點地區的人均標準在20元左右,最低為15元。而根據國務院醫改辦的測算,大病保險的籌資水平只有到40元左右時,才能確保群眾不 “因病致貧”。
“大病保險的資金來源是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要從中分出一份蛋糕來。”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衛生局副局長、保定市第一中心醫院院長郭淑芹說, “為了進一步滿足群眾的需求,應該通過專門的財政撥款充實大病保險資金。”
提高統籌層次 給予企業優惠
大病保險采取政府監管、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模式。這種全新的模式,籌資水平偏低,受限過多,與保障水平并不匹配。不少商業保險公司由此擔憂,幾年后可能難以應付大規模賠付,更不用說實現 “保本微利”的目標了。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保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吳焰認為,大病保險應建立雙向調節機制,當年度超出合理利潤上限的部分進入資金池,可用于調劑其他地區的虧損或者用于來年經營。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采用的是單向機制,超出了合理利潤上限的部分,保險公司必須返還,而出現虧損則由保險公司承擔。不僅如此,大病保險的統籌層次偏低,也和保險業風險分散的 ‘大數法則’不相符合。除少數省份實現省級統籌外,其他地區是市級統籌,甚至是縣級統籌。這些都不利于大病保險的可持續發展。”在 《關于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可持續開展的提案》中,吳焰如此呼吁。
為了提高商業保險公司參與大病保險的積極性,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原董事長楊超建議,對參與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 “大病保險不同于一般的商業保險產品,企業是在協助政府參與社會管理。因此,應對參與其中的企業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及其他政策傾斜。比如,國家稅務總局可以給予適當的稅收減免或返還,中國保監會可以適當降低監管費標準。”
增加報銷藥品 擴大報銷病種
一般情況下,各地的大病保險保的是20種基本大病。對很多大病患者來說,這遠遠不夠。
全國政協常委、廣東省僑聯副主席李崴建議,把盡量多的藥特別是那些治大病、不可替代、貴重的 “大藥”,納入到大病保險的報銷名單。
李崴發現,對患癌癥、腦中風等大病的患者,醫生會推薦使用一些療效好、價格高的藥,但很多這種藥不能報銷。 “我建議,隨著我國醫療福利水平的提高,逐步將更多藥品納入醫保。”
大病保險在可能的情況下,還應逐步擴大報銷病種。全國政協委員、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副校長顧也力建議,將塵肺病納入大病保險,讓飽受其苦的農民工不再累身又累心。
“大病保險擴大病種是必然趨勢,以后還將發展到大額大病保險。我想,基本上為 ‘因病致貧’畫上句號、解決等錢救命的問題,這個目標指日可待。”仇冰玉代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