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創業帶動就業工作,近日,我市制定《關于鼓勵扶持自主創業促進就業工作有關工作的通知》(葫人社發[2013]50號),出臺了一系列自主創業扶持優惠政策。
文件明確了自主創業扶持對象與扶持政策,規定了失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企業社會保險補貼、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小額擔保貸款、創業培訓、創業稅費減免相關政策的申報條件及審核程序。
扶持政策的出臺,一方面為我市營造了良好的創業環境,進一步激發了創業人員創業熱情,加快全民創業進程;另一方面通過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勞動者成功創業,帶動更多的失業人員實現就業,實現創業促進就業倍增效應。
葫蘆島市城鄉就業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