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吸納勞動者就業的主體,是維護穩定就業的主渠道。為充分發揮企業培訓促進就業工作的作用,健全培訓與就業緊密銜接機制,提高職業技能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努力實現“就業一人,培訓一人”的目標,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局制發《關于開展企業新招用人員崗前培訓工作的通知》(葫人社〔2013〕41號),為企業開展新招用人員崗前培訓工作提供政策支撐。
《通知》中要求,葫蘆島市開展新招用人員崗前培訓的企業應依法提取并合理使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依托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自辦培訓機構或社會培訓機構采取脫產或半脫產的形式,圍繞企業生產和技能提升需要,開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識、操作規程以及職業道德為主要內容的崗前培訓,使企業新招用人員盡快達到崗位要求,實現新招用人員的穩定就業。
葫蘆島市企業新招用人員崗前培訓工作的實施,將進一步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加強企業職工培訓機構建設。通過企業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新招用人員崗前培訓工作,培養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崗位技能人才,逐步完成規模就業向素質就業和穩定就業轉變。通過鼓勵企業開展對新招用人員崗前培訓工作,達到提高全社會穩定就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