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我省對見義勇為人員實行普通高考錄取照顧,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于5月22日至23日到戶籍所在縣(市)區綜治辦申報。
相關規定為,獲得省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子女報考遼寧省屬及以下高校,在高考錄取時享受降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是否錄取;獲得市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子女報考遼寧省屬及以下高校,在高考錄取時享受降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是否錄取。
考生申報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獲獎人員獎勵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家庭戶口本。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考生資格的最終審核,省招考辦根據省綜治辦提供的名單進行考生資格的公示和考生照顧錄取事項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