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于完成工作的不可替代性的強弱。不可替代性越強,這個條件的重要性就要往前放;不可替代性越弱,條件的重要性越低。
2. 具備這個條件的人在市場上的可獲得性。可獲得性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人才供給的情況。如果市場上有很多人具備了這些條件,這意味著這類人比較容易找,而且通常薪資要求不會過高。如果可獲得性差,意味著這類人在市場上難以獲得。
3. 職位所需要的能力或素質要求,是否能夠通過培訓獲得,以及獲得的難易程度。對于比較容易通過培訓獲得的能力,在排序時,可以往后放;而對于那些不容易通過培訓獲得的能力,排序時就必須往前放。
當然,除了上述對職位需求本身排序的原則,在招聘的過程中還要兼顧該職位所在團隊的風格特點和企業的文化和價值觀的要求等,來分析探討職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