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中縣建筑行業下轄6個建筑公司,其中兩個集體企業,4個民營企業。6個建筑公司下面共有50個項目經理部,用工高峰時職工人數達到8000多人,其中農民工占80%左右。2011年以來,他們注重發揮建筑行業工會聯合會的作用,結合本縣建筑行業的實際,把推行行業工資集體協商作為服務民生和穩定大局的切入點,開展了以工時工價、勞動定額,工資支付、行業最低工資標準等為主要內容的建筑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使企業走出了人員無序流動、惡性競爭、互挖墻角的怪圈,呈現出行業勞資關系協調,企業健康發展,員工收入穩步增長的良好局面。
在建筑行業的勞動關系中,突出問題是工資問題,由于沒有統一的工資標準,一到生產旺季,各建筑企業之間的用工競爭便激烈起來,工人觀望比較,技術工人和熟練工人跳槽頻繁,企業之間相互挖人現象時有發生,造成生產和工程進度受到影響,這些問題企業自身是難以協調和解決的。于是,綏中縣建筑行業工會聯合會重點就行業內的工資分配與支付形式、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不同技術程度的最低工資標準及類似工種的勞動定額等方面進行協商,以基本實現統一行業標準,提高行業勞動工資水平。在工資協商中他們注意把握3條原則:一要依照法規。把勞動法規和工資支付的有關規定體現到行業工資協商的內容中去,特別是最低工資要略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二是勞資兼顧。在協商中要求企業經營者要充分考慮職工的經濟利益,認清“善待員工就是財富”的道理,要用經濟手段充分調動職工的生產積極性,提高勞動質量。同時號召職工也要與企業同舟共濟,形成共識。三要穩中調高。根據同行業職工工資水平的增幅比例,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物價上漲幅度的比例,建筑行業的工時工價不能低于上年平均水平,要做到穩中調高,確保職工工資與企業效益同步增長,保證企業職工分享經濟增長實惠。另外,突出協商重點,確定協商內容,是開展行業工資集體協商的關鍵環節。針對職工反映強烈的勞動定額、工資報酬等同行業間存在差別、同工不同酬問題,把行業內企業勞動定額標準、計酬標準和工資增長作為協商重點,確保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各工種最低工資標準符合實際,公平合理。通過對企業進行成本核算、年效益預測,按照各企業生產經營實際,確定職工年工資增長最低為10%,不僅使全行業同工同價,而且使企業員工工資逐年增長,實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工資同步增長。
綏中建筑業工會聯合會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維護了企業與職工的雙方利益,協調了勞動關系,改善了行業企業用工的無序競爭狀態,優化了企業發展環境。同時也提高了工會組織的威信,推動了非政府組織作用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