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范立山 特約記者陳博洋報道 為充分發揮土地巡查的作用,切實加大耕地保護力度,根據上級國土部門在土地執法監察工作中實行動態巡查責任制度的要求,日前,連山區國土資源局采取鄉(鎮)局選聘和本人自愿的方式,在轄區每個行政村內聘用一名責任心強、工作熱情高、熱愛國土事業、有較強耕地保護意識的同志任土地協管員,主要負責本村的耕地保護、土地監督管理、土地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土地矛盾糾紛調解以及對土地違法情況進行監督、舉報等工作。區國土資源局為每名協管員頒發聘書,協管員與轄區國土資源管理所每年簽訂目標責任書。
村級土地協管員的正式上崗,充實了各國土資源管理所的巡查隊伍,充分發揮了基層國土所工作人員的“千里眼”和“順風耳”的作用,有效減少了巡查盲區的存在,確保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及時、準確,為該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筑牢了基層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