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3月下旬,全市1707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醫保退費已全部打入其失業金存折,醫療保險退費總金額50.6萬元。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從2011年8月1日開始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全部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由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此項政策于2011年8月1日開始實施,通過摸底調查,正在領取失業金人員中有90%的人員已經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完2011年8-12月份的醫療保險費。為了保證這部分人員能夠按職工標準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我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就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增加了相應的模塊,根據其應享受的失業金期限,自動核算出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然后將其已經重復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次性打入失業人員的失業金存折。(記者張元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