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在全市工資集體協商“建制攻堅”行動動員大會上,市委常委、總工會主席陳德良與各縣(市)區、開發區總工會代表簽訂年度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目標責任狀,標志著全市工資集體協商“建制攻堅”行動正式拉開帷幕。
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是構建我市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為此,我市下發了《2012年全市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建制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確定行動的總體目標為,全市各縣(市)區、開發區企業和直屬企業單位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率力爭達到建會企業的70%,其中已建區域性行業性工會的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80%;世界500強在葫企業(經營性單位)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100%。在協商內容上,把工時工價、勞動定額以及提高一線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和勞務派遣工的工資水平作為重點。在工作策略上,以工資水平低的談增長、工資水平適中的談結構、企業狀況不佳的談穩定為重點。(記者 王季楠)